Opal固定每週五可以選她想吃的晚餐,除非有特殊狀況、或是她選的是客觀上不合理的(例如去高雄吃晚餐),基本上只要她說了,那一餐我就是奉陪。
特殊狀況我會跟她商量,也許補另一天讓她選,或是其他的方案,總之不會是「我說了算」,至於週末假日就彈性,有可能會出遊、或是跟才藝班的同學一起用餐,就視當下情況決定,有時候也是她想吃什麼就滿足她。
甚至連一到四我也不會完全踩很緊都不給孩子選,有時候我也會問她想吃什麼?除非她選的是我真不想吃的,我才會拒絕,告知她週五再吃。孩子也是人,可以有選擇的權利,當然也有對應的義務。前兩日週末爸爸下班前問我要買什麼晚餐回來?我說了某間家附近的便當,這時Opal說想吃麥當勞!我跟Opal說麥當勞不是爸爸回家路上會經過的,我們選順路的爸爸比較方便⋯⋯但她還是很堅定的說想吃麥當勞,愛女心切的爸爸說沒關係,他繞一下去買就好。
爸爸真的買了麥當勞回家,也買了我的便當,而爸爸自己則是吃牛肉麵。不知道是牛肉麵太香還是怎的,Opal完全捨棄麥當勞,當下堅持要吃爸爸的牛肉麵⋯⋯我平靜提醒她:「我們都各自有晚餐,麥當勞是妳自己選的,妳要負責吃掉。」
她搖頭說不要,還是想吃牛肉麵。我相信過去的我應該會氣到大罵她浪費食物又任性!本來就勸她不要麥當勞了若不是她非要吃,爸爸也不用繞路去買⋯⋯最後就是親子戰爭不歡收場,孩子也沒真了解問題在哪裡,下次很容易故態復萌!但現在的我沒跟她囉唆這些,我只對她說:「妳可以不吃,但這些食物就會浪費,那妳下週選餐的權利暫停一週。」
她說好。
(謎之音:牛肉麵到底有多香⋯😂)
權利與義務相對,享權利就要盡義務,若做不到就要為自己的行爲承擔相對應的後果,權利的行使暫停。
除非她選的是從來沒吃過的食物,也許有未預期的口味那確實不用勉強非要吃掉,如同大人吃到不喜歡的食物也不見得會逼自己一定要吃完,所以也尊重孩子的選擇。然而麥當勞是她再熟悉不過的食物,因自己一時喜好任意改變決定,就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。
嗯,這週,媽媽想吃什麼都可以了😌
#修煉
#麥當勞整份丟了
#我竟然都沒生氣
11/10 放學接Opal,她說今天可以吃麥當勞嗎?我重申了「權利暫停」一事,她馬上改口:「我是說改天再吃麥當勞啦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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